学前教育工作视察报告
2015年9月末,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特邀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和相关部门领导,深入城乡幼儿园对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学前幼儿3953人,在园幼儿3035人,入园率76.8%;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96.8%。全市现有学前教育机构71所(公办幼儿园12所、各小学附属学前班16所、民办幼儿园43所),其中省级示范园1所(萌芽幼儿园)、市级一类园2所(龙镇中心幼儿园、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
(一)高度重视,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按计划顺利完成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2014年制定第二期《五大连池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学前教育相应标准,计划改扩建幼儿园6所,改扩建面积3928平方米,预计投入810.5万元,其中省投371.6万元,我市投资438.9万元,新增园位570个,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
(二)加大投入,推动幼儿园建设。根据二期《五大连池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市今年新建、改建幼儿园各1所。新建团结乡中心幼儿园面积500平方米,省投资金47.6万元,地方投入资金38.9万元;改建团结乡新生村幼儿园,改建面积为300平方米,省投资金12万元,地方投入资金15万元;共新增园位150个,缓解了农村幼儿入园难问题。
(三)优化队伍,提升学前教师综合素质。一是组织全市幼儿教师参加国培网上学习,促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不断提升。二是举办幼儿园教师玩教具制作比赛活动,提高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水平,并评选出4个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市级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三是组织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参加农村学前教育现场会,即观摩爱辉区西岗子中心园快乐游戏活动,带动乡镇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四是开展结对帮扶。发挥省级示范园、市级一类园的指导、示范、辐射作用,开展了省级示范园与2所薄弱园、2所农村园、11所民办园及市级一类园与3所民办园“手拉手帮扶结对”活动,在规范化管理、教育教学、课件制作、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帮助薄弱园、农村幼儿园、民办园,努力缩小园际间的办学差距,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与拓展,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一是每学期初对公办、民办园进行检查,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使儿童的身心得到健康成长。二是根据《黑龙江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及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为2所民办幼儿园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三是市教育局年初与各幼儿园签订《幼儿园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下发《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各幼儿园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四是落实卫生检疫检查。各幼儿园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列入经常性工作,还建立健全了晨检、消毒、病因追查及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在园幼儿提供文明、安全、良好的环境氛围,有效的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每年的5月—6月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今年全市幼儿园围绕“给孩子适宜的爱”主题,在全社会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各幼儿园积极组织开展了家长开放日、亲子游戏、庆祝“六一”等活动,广泛传播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儿知识,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 存在问题
1、幼儿专业教师配备不足。幼儿教师队伍中专业教师匮乏,从中小学富余教师中调剂出的教师年龄偏大,不适合做幼儿教师,只能做保育员。幼儿园教师编制尚未落实,影响了办园质量。
2、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不足。为满足教学需求,大部分幼儿园都聘用了幼儿教师;食堂、保育员等一些工勤岗位人员,增加了费用开支。
3、个别园所存在安全隐患。一些民办幼儿园由于办园条件比较差,达不到办园标准,且存在安全隐患,在没有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办园,仅靠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规范难度比较大。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幼儿教师素质。一是尽快落实幼儿教育编制问题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幼儿教师的聘用制度,以保证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及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二是是加强师资培训,定期做好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基本功;三是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了解幼教前沿动态,掌握先进教育理念;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优质课评比、 优秀论文的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五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挥省级示范园和市级一类幼儿园的指导、示范、辐射作用。
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学前教育行动专项建设资金,增加园舍维修和设施配套经费。通过财政投入、园所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办园条件。
3、依法治教,规范办园行为。一是严格幼儿园的行政许可制度,由教育局、卫生局、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专门机构对全市幼儿园进行彻底检查,对达不到办园标准,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联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治教,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制定《幼儿园评估细则》,每学期初深入到公、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在管理制度、保教质量等方面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加强对其管理,杜绝“小学化”。 三是落实卫生检疫检查,要加强对食品卫生、防火防电等安全管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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