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规范管理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的视察报告
为全面了解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城区道路车辆停放交通安全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年初工作安排,4月11日,由市政协副主席王非带领社法委组织涉及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政协委员,对我市中心城区道路车辆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在交警大队的支持配合下,深入德都大街、勤俭路、青山路、文化路、外环路和东城停车场、大宇停车场等重点区域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有关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交通管控、道路交通执法、道路标识设置、城区道路建设及交通秩序治理等情况汇报。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辖区公路总里程1100余公里,拥有机动车34000余台,驾驶人员39000余人。城区内现有道路12条,其中路6条,街6条,巷道32条,城市道路总长度为25.3公里,道路总面积为6.1万平方米。市区共建有红绿信号灯32处,电子警察106个,停车泊位1800余个,区间测速14处,定点测速14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为提升道路交通通行能力,营造优良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方法,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服务、高负荷工作,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18年以来,交警大队分别对迎宾路与和平大街交叉路口等路段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在朝阳大街一中门前、双泉丁字路口等处增设、更换了信号灯设施;在辖区各主要路段安装交通标志标识180余块,粘贴隔离带反光贴3000余延长米;在迎宾路、通兴路、德都大街、讷莫尔大街等处重新施划交通标线13000余延长米,在兴隆大街东城新天地早市区主要路段安装隔离带80余延长米。二是加大交通违法处罚力度。以德都大街、兴隆大街、文化路、迎宾路、公园路口等路段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进出城卡口为重点路段,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41次,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400余起,其中酒后驾驶80余起,有效地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三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按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先行先导的要求,以城区为重点,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八进”活动,紧抓“春运”、“全国交通安全日”、“旅游节庆”等重点节日,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展板、播放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了市民文明安全交通意识和素养,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多头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城区交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现有的体制存在部门责任分割、职能交叉、合作松散等问题,缺少综合协调,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二是停车泊位严重不足,道路梗阻问题突出。城区人口密集、道路狭窄,特别是德都大街、兴隆大街、一中、三中、一小、二小、实验小学等重点区域,人流、车流量大,人车混行、相互争道现象突出,拥堵现象时有发生。城区街道普遍狭窄,路面塌陷、损毁严重,多处路段因道路狭窄无法施划停车泊位,导致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34000辆,而城区停车泊位仅1800余个,停车泊位严重不足。三是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电动车的速度与汽车相近,尤其是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体积、速度与小型汽车相仿,其自身防撞能力、安全性能较差,且没有相应保险。四是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抢过斑马线、不注意避让机动车,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突然横过车行道等现象时有发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行车意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起到表率作用,不开“霸道车”、“特权车”,以身作则,逐渐规范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行为。
2、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在城市小区、公园、广场、大型营业场所、行政区、主要街道两侧增设停车泊位及单层、多层大型专业停车场。一是加快建设政府西北侧大型停车场。二是合理利用政府前后楼地下停车场,必要时允许政府职工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缓解工作期间政府前后楼车辆过多的压力。三是大力倡导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合理制定停车场收费标准,减少私家车出行,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压力。四是加快大型车辆停车场建设,依据规划,在城市周边建设集停车、修理等于一体的大型停车场,将市区的大型货车进行统一停放,集中管理。
3、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网建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统筹安排旧道路与新道路升级改造,采取拓宽、延伸道路等办法进一步解决城区路网“断头路”、“变形路”等问题,提高路网密度,缓解交通压力。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主要街道之间增设通路,缓解高峰时间主要道路拥堵问题。
4、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一是借鉴外地经验,探索建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综合协调管理职能。二是建立和发挥好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作用,新建、改建或扩建大型建设项目之前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道路交通有影响的审批部门应事先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公安交管部门要主动为城市规划提出合理建议、意见。三是建设部门在审批占挖道路施工时要预先通知公安交管部门,避免发生交通拥堵。四是加强对占道经营的监管。建议将市中心区域的车辆维修店、货运场站、物流点迁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特别是居民区楼下的车辆维修店。同时,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提高准入门槛。依法严厉打击汽配店超出规定经营范围,违规占道经营修车行为。五是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监管,使驾驶人自觉养成文明、安全、礼貌行车的行为规范,杜绝随意停靠、掉头、转向、变更车道和超速等违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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