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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提案、调查、视察工作质量的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5-12-11

进一步提高提案、调查、视察工作质量的实施办法

进一步提高提案、调查、视察

工作质量的实施办法

为推进提案、调查、视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于提案工作

一、广泛征集提案

1、提案委员会在正常收集提案的同时,要向社会各界征集提案。每年全会后就要展开这项工作。

2、提案征集可以通过媒体、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

3、提案委员会对征集到的提案要依据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筛选,从中整理出参考题目发送给各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

4、提案的征集应当经常化,逐步提高平时提案的比例,增强提案的时效性。

二、选好提案题目

5、提案选题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选择题目。

6、提案题目的选择可实行提案人选择和提案委提供参考题目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初提案委都要提供若干题目供提案人选择。

7、提案委员会要在提案人确定题目的基础上,就题目的规范表达进行磋商,最终把题目确定下来。

三、认真撰写提案

8、举办提案撰写培训班,提高提案人撰写水平。

9、选择综合能力强、参政议政水平高的委员,对重点提案进行集中撰写。

10组织有关人士和专家对重点提案进行讨论修改。

四、严格立案审查

11、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的提案,由大会秘书处提案组提出初审意见,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审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交提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审定。

12、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要坚持提案质量第一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十种情形的提案,不予立案。

13、对未予立案但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提案转化为委员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并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五、提案办理落实

14、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要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交办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转有关部门办理。

15、提案委员会要采取提案人和承办单位沟通协商、检查评议等多种方式促进提案的落实。要定期通报提案办理情况。

16、对在全市繁荣发展、稳定和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提案、办理提案有显著成绩的承办单位和个人,由提案委员会呈报主席会议审定,每年以市政协名义给予表彰。

关于调查工作

一、科学选择调查题目

1、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市委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着眼全局性、预见性、超前性来选择题目,经主席会议审定后实施。

2、全委会调查题目要在专委会提出的题目中筛选,经主席会议确定。专委会调查题目要经主管主席审核,报主席会议确定。委员联络组调查题目,要经专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主管副主席批准。联合调查题目要召开主席会议讨论确定。

二、认真做好调查准备工作

3、广泛收集资料,根据调查题目多方收集有关资料,了解和掌握有关规定,熟悉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4、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对调查目的、内容、时间、地点、方法、人员组织及相关问题予以明确,经主席会议或专委会会议审定后,提前印发给参与调查的人员和相关部门。

5、有计划的组织调查人员,既要吸收有专业技术的委员参与,又要吸收有思路、有见解、议政能力强的委员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6、召开调查组成员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调查的意义、目的,并对调查的相关事宜做出具体安排,避免调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精心组织好调查活动

7、调查由政协领导牵头,委办组织,界别委员参与,政府领导参加,做到多方配合、优势互补,既能提供情况,便于调查开展,又能解决问题,扩大调查效果。

8、调查应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座谈了解、走访询问、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调查对象必须体现广泛性、代表性、真实性,做到领导与群众结合,听与看结合,点与面结合,调查与研究结合,尽量做到细致详实,确保调查的真实性、科学性。

9、集中调查结束后,要召开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切实搞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对策。

四、下功夫撰写好调查报告

10、撰写调查报告,组织专门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撰写。要抓住要害,有理有据,观点明确,提出建议切实可行。

11、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请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讨论修改,努力形成有高度、有深度、有力度的报告。

五、保证调查成果的转化落实

12、全委会调查报告经常委会协商通过,报送市委或市政府,并主动与市委市政府沟通,促进调查成果的落实。专题调查报告经主席会议审定后,以市政协委员会文件形式送达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形成的调查报告,要经过主席会议通过,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13、调查报告内容符合提案特征的,可转化为团体提案或委员联名提案,按程序办理。涉及重要具体问题,可以社情民意形式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反映。

14、高度重视落实结果,对于纳入决策的建议,要求书面反馈落实情况。对于办理效果欠佳的,可采取视察等方式,促进办理落实。

关于视察工作

一、精心选择视察题目

1、根据政协五大连池市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确定视察工作题目。视察题目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市委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来选择,经主席会议审定后实施。

2、全委组织的视察,视察题目从各专委会确定的题目中筛选,提请主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3、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结合各专委会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性质确定题目,与相关部门协商,并报分管副主席审核,经主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4、委员联络组的视察,结合委员界别特点和工作实际,向专委会提出视察题目和计划,由专委会报主管副主席批准,由市政协办公室或有关专委会协助进行。

二、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

5、制定详细可行的视察方案。包括视察目的、时间、地点、方法、组织领导和视察成果运用等。

6、确定视察人员。根据视察内容,把熟悉情况、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委员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吸收到视察组中来。

7、视察时间确定后,有关专委会要提前将视察通知、方案和有关材料发送给参加视察的政协委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8、召开协调会议。邀请相关部门的领导、视察组成员参加,进一步明确视察的意义、目的,并对视察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三、认真组织好视察活动

9、视察工作要遵循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深入研究问题。要把视察和调研、视察和办理提案结合起来,努力体现视察效果。

10、视情况邀请相关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视察并做好视察配合工作,联系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采访报道。

四、切实撰写好视察报告

11、撰写视察报告要有理有据、简明扼要,着重反映视察的重要问题和委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