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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政协七届全会第十二号提案的答复

更新时间:2015-12-11

沈维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建立市场食品、水果、蔬菜安全检测平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个体加工户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扼制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建议
         根据职能分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由质监部门负责。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等多项重大政策,开展了“百千万”工程等多种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了食品监管电子数据系统,强化了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抽验工作,全面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食品掺假使假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07年初,国家、省、市质监部门相继召开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并确定2007年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年”,成立了专门食品监督管理机构,强化“四项”措施,举全系统之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确保对小作坊监管到位。此项工作,我市质监部门正在大力开展之中。
         二、关于“大力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并持久性开发食品污染如食源性疾病的检测”的建议
         目前,我市有检测能力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有3家,分别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和市农业推广中心实验室。这些检测机构的建设正逐年加强。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具有法定资质,能检测32种食品,检验人员每年都接受不同级别的培训,检测经费每年递增1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虽没有通过相关认证,但已经达到省级实验室能力验证,对地产品的卫生指标都能检测,检验人员每年都进行省级以上专项培训,2004年、2007年分别投入设备资金12万元和42万元,上级对口科室每年都有专项经费投入,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卫生厅、发改委《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明确要求3年内配齐检测设备;市农业推广中心对实验室进行了重建改造,新购置了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填补了我市此项工作的空白。
          三、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测试技术平台”的建议
         目前,我市3家检测机构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其设备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独自拥有,不能共享。检测能力很弱,仅能完成部分常规参数的检测,监测信息未实现共享,缺乏良好的共享和互认机制。严重制约了我市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建设。您提出的“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测试平台”,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十分重要,也是实现工作的急需。
         但从目前形势看,还有许多重要因素制约着我们不能真正建立这样一个检测平台。一是食品安全体制尚未理顺,立法滞后,政策保障机制缺位;二是食品安全检测监测标准不统一,科学技术保障缺位;三是市政府财政十分紧张,难以保障建立检测平台的先期投入和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费用。
  尽管如此,市政府在这些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一是市政府经常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如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和屠宰场改造问题。二是每年都给食安办拨付一定的办公经费。三是把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等事项摆上工作日程。近日,即将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检验设备投入和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等重大问题。四是初步整合了检测资源。由食安办汇总、分析相关部门食品检测信息,发布了三期信息通告,建立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机制。此项工作步入正轨,
         沈维力委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已提出:“要充分发挥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由质检总局会同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研究具体意见。”我相信,不久将来,您提出的建议将会变成现实,我市的食品安全状况会有较大改善。
  

 主管领导: 刘海臣         联系电话:2616501
 承办人员:王占军        联系电话:2616508
 办结类别:B
 抄    送:市政府督办室
           

 

五大连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